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羽毛球协会组织机构


荣誉会长:
汪旭东
会    长:
颜秉明
副 会 长:
高  峰
秘 书 长:
王  磊
协会顾问:
徐红旗
 理    事:

潘明烽    郭晓莉    张  礼    刘  洋    金小香


潘天娇    王瑞华    神  征    张  吉    王子煜



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羽毛球协会章程


第一章 总  则

第一条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职工羽毛球协会,简称东大成贤教职工羽协,隶属校工会,是依照国家法律、学校规章和协会章程,以本校教职工为主体开展工作的群众组织。

第二条 教职工羽协的宗旨是营造健康、积极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,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,增进彼此友谊,以球会友,提高球强身健体,活跃教职员工的业余生活,排解工作压力,倡导“积极、健康、自由、快乐”的生活方式,崇尚“团结、友爱、健康、拼搏”的体育精神。

第三条 性质

(一)专项性:本协会是专项开展羽毛球运动及其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社团。

(二)非赢利性:本协会不以赢利为目的。

第二章 会  员

第四条 本着采取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的原则,热爱羽毛球运动,能积极参加各种活动,承认本章程内容并履行会员义务,均可通过申请,经本俱乐部核准即可成为会员。

(一)常年接受入会报名、退会申请;

(二)由协会理事会批准审核;

(三)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第五条  会员权利

(一)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
(三)有权了解本协会组织结构和经费等情况;

(四)参加协会举办的培训、训练,接受专业教练的指导;

(五)有对协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参与协会管理工作的权利。

第六条 会员义务

(一)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;

(二)遵守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度,遵守本章程;

(三)维护学校声誉,维护东大成贤教职工羽协声誉;

(四)会员间应互相尊重,遵守羽毛球礼仪,倡导健康的羽毛球文化;

(五)执行本协会的章程和决议,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;

(六)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第七条 会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:

(一)协会会员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参加活动;

(二)协会会员应该着运动装、运动鞋进入活动场馆;

(三)发扬良好的赛场风格,尊重对手和队友,友谊第一,比赛第二;

(四)活动场馆如遇到学校安排其他教学或重大活动,应主动让出场地。

第八条 责任免除

(一)会员承诺本人身体健康,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(包括先天性心脏病、风湿性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脑血管疾病、心肌炎、其他心脏病、冠状动脉病、严重心律不齐、高血糖或低血糖、以及其它不适合羽毛球运动的疾病),可以正常参加活动或比赛;

(二)请自备球鞋、球拍、毛巾等用品,最好不借用他人的物品,更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物品,出现装备碰撞损失自行解决;

(三)请大家轮流上场、互相谦让,并服从活动组织者的安排,不得有球霸行为。活动中,如有发生纠纷,应该服从管理人员安排,不听劝阻的,我们将停止其主要责任者参加活动的资格;

(四)羽毛球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性,且活动是自愿参与、非赢利性质,请大家在活动时注意保护自己,避免受伤和伤害他人,一旦发生受伤事件,由伤害者和被伤害者承担相应责任,与活动组织者无关。

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

第九条 本协会设理事会,是协会的决策机构,由若干名理事组成,理事由东大成贤教职工羽协会员选举产生。理事会设会长一名、副会长若干名、秘书长一名,由理事选举产生。理事任期五年。理事需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;

(二)热心教职工羽毛球工作。

根据工作需要,本协会可设名誉会长一名,协会顾问、荣誉理事若干名。一般由积极支持羽毛球事业发展,热情参与羽毛球运动的领导、部门负责人和校友担任。

第十条 理事会职责:

(一)审核会员入会资格;

(二)组织会员训练和比赛;

(三)处理协会日常事务并代表协会协调处理内外、部各项工作;

(四)管理并确保协会合理开支,并接受校工会的管理和监督;

(五)决定其它重大事项。

第十一条 会长负责把握本协会的发展方向,领导本协会健康发展和运行。副会长协管协会的组织建设、制定的各项决定等工作。秘书长执行协会内竞赛训练,经费管理,会员入退会管理,各项活动、比赛的组织、部署和落实,活动考勤等。

第十二条 本协会一般事务由会长、副会长决定,重大事务由理事会表决,表决时须2/3以上理事出席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。

第四章 经  费

第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校工会支持、个人或单位自愿捐赠和赞助及其它合法收入。经费仅用于开展本协会各项活动,由秘书长管理,受校工会和理事会监督,年度帐目在每年年底对全体会员公开。

第十四条 经费使用范围包括

(一)购买羽毛球及相关器材;

(二)支付校内外训练、交流、比赛场地租赁费用;

(三)聘请教练员和裁判员的酬金;

(四)参加学校安排和组织的正式比赛交通费、饮用水等费用;

(五)其他有关符合上级工会关于活动经费使用规章制度要求的支出。

第十五条 经费管理

会费由协会秘书长负责管理,使用时由会长或副会长签字审批。年度做出经费开支预算,报理事会同意,提交校工会审核,并按开支预算进行使用。

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
第十六条 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由理事会审议,半数以上通过,报校工会审批同意后实施。

第六章 附  则

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职工羽毛球协会理事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