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在东南大学工会和学院党委领导下,根据工会章程,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四项基本职能。
二、负责制订工会年度计划,组织指导工会小组开展活动,发挥工会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。
三、发挥工会共产主义学校的作用,向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、社会主义、共产主义教育,会同有关部门开展“三育人”活动(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),表彰先进的有关工作。
四、各工会委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做好宣传、文体、妇女和青年教职工教育等工作。
五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认真听取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会同有关部门开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各类座谈会。
六、认真办好“职工之家”, 积极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、娱乐、体育活动,办好工会的文化、教育、体育事业;根据实际积极开展建设“职工之家”和”创先争优”活动。
七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有关福利工作。
八、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,配合行政部门做好女职工保健工作。
九、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和提案工作。
十、根据财务规章制度,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、使用工作,管理好工会的固定资产和物品。
十一、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工作。
十二、完成院党政交办的有关工作。
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修定